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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/我哋發現,教育局曾經喺《教育局通告第 1/2009 號-確保學生接受教育的權利》入面表明「不應採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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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/我哋發現,教育局曾經喺《教育局通告第 1/2009 號-確保學生接受教育的權利》入面表明「不應採取使他們不願上課的訓育措施,例如要求學生離開課室作為懲罰的方式。」
喺指引入面同時亦有提及「本局認為學校著令學生停課是不合適的做法」但事件中香島中學卻使用停課一星期作為懲罰學生表達政治的手段。今次香島中學嘅做法做法明顯同教育局所建議的方式相違背。

在早前教育局在回應學生參與罷課一事中,局長經常將「學生利益」掛在口邊,卻因為政治原因將學生停課一星期,比起任何一次就民間發起的罷課時間更長。

咁既然局方如此重視學生的學習權利,為何面對有學生被停課一星期的情況下,選擇默不作聲?//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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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野發言人丨前香港眾志副主席丨前中學生行動籌備平台發言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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